一、申请对象:
入境后因遗失、损毁或被盗抢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外国人。
二、提交材料: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白底彩照。
3、在连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在连旅店业开具的住宿证明。
4、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申请人所属国驻华使领馆致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换发新护照的照会。
5、申请补发签证证件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参照相应须知。
6、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原签证证件在护照报失前已逾期的,需接受处罚后方可申请补发。
2、申请人超过护照报失证明有效期申请补发的,需接受处罚后方可申请补发。
3、因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报失后,不能在作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签证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