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分班
1、非零起点新生必须参加学院开学前举行的汉语水平测试(笔试和口试),根据测试成绩编入相应班级学习。老生按上一学期期末考核成绩分班。
2、开学第一周为试听期,学生入班学习后,如发现该班的汉语水平与本人不一致,可在开学第一周的星期五前向班主任老师提出换班申请,经学院统一考核,予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换班。开学第二周起,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换班。
3、未得到书面通知者不得擅自换班,同一年级内原则上不予换班,老生原则上不考虑换班。
4 考勤与请假
一、考勤
1、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间不允许随意出入教室。
2、一学期内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累计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超过50学时,作退学处理。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连续两周(含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作退学处理。
4、一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时四分之一者,将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
5、上课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课。
6、大连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将国际学生课堂出勤率作为办理签证延期的重要条件。根据这一规定,对因无故不上课而被给予记过处分的学生,出入境管理局将不予办理签证延期,情况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7、出勤率与奖学金评定挂钩,出勤率低于90%者,无资格参与奖学金评定。
8、旷课五次以上者将通过学院公告栏、网站进行全院通报(每两周通报一次)。
二、请假
国际学生请假须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由班主任同意签字后,交由教务办公室备案。
病假:
1)因病缺课三天以内(包括三天)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提交书面申请。
2)因病缺课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请假,不能提交证明者按旷课处理。
3)因病无法坚持上课者,应到教务办公室填写休学申请表,出具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休学期间应回国治疗,如恢复健康,凭医院证明,可以复学。休学期满仍未恢复健康者,作退学处理。
事假:
1)因事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得到班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课处理。
2)上课期间外出旅行一律按旷课处理。
5 考试
学院每学期安排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如无特殊情况国际学生均需参加,考试的具体安排由教务办公室统一下发。
一、考试纪律:
1、学生需在考试前5分钟进入规定考场。
2、学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和饮水外,禁止携带其它物品(如:食物、电子词典、MP3)入 场;
3、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场次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交谈等;
4、禁止在考试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抄袭、对答案等活动;
5、禁止在考场中吸烟、吃东西、含口香糖、接电话、收发短信、听音乐、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考试过程中需要去卫生间的考生,应征得监考教师的同意,不得私自离开考场;
7、考试结束时,考生必须停止答卷,将试卷有序整理放在桌上。待监考教师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8、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的指挥。
9、考试成绩公布后,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到教务办公室问询。
二、违纪处理:
1、违反考场规则的考生,学院可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处分,并进行通报。
2、考生对违纪处理有异议的,可于考试结束后到教务办公室提出申诉,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答复。
6 延长学习期限
国际学生计划学习期满后如需继续留在大连理工大学学习,应向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相关延长手续。办理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和12月。
7 在学证明
大连理工大学可免费为国际学生提供中文或英文的在学证明,国际学生需到教务办公室登记办理,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
8 结业证书和成绩证明申请
国际学生学习期满后,学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办理结业证书和成绩证明。学期考试成绩不合格或未参加考试者,学院将不予出具结业证书和成绩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到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填写《离校手续单》,按照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学校将不提供结业证书及成绩证明。
2、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后到教务办公室登记办理结业证书和成绩证明,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
3、国际学生缺课超过总学时四分之一者,不能取得结业证书和成绩证明。
9 退学和离校
一、退学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2)未请假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3)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无正当理由的;
(4)本人申请退学的。
(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学校、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2、学生退学,由教务办公室呈报表,经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研究决定,对退学的学生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大连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3、退学的学生应该在两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4、对于退学处理的学生我院不出具该生的在学证明及成绩证明。
二、离校
国际学生应于结业或毕业后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根据“离校手续单”的相关内容逐一办理,所有手续都办理结束后方可领取相关结业、毕业证明。
离校手续办理:离校前一星期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办公室)领取《离校手续单》
10 汉语言进修生奖学金
为鼓励汉语进修生在校期间更好地完成学业,培养端正的学习态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院设立全勤奖、学习优秀奖和特殊贡献奖三个奖项。
1、参评基本条件:
(1)能够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各项费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3)举止文明,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和文化体育等集体活动。
2、评定具体标准:
(1)全勤奖:按时出勤,无旷课、事假、病假、违纪记录,课堂出勤率达100%,成绩良好者将获得学院颁发的全勤奖。
(2)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均在90分以上,课堂出勤率达90%以上者;
二等奖: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均在85分以上,课堂出勤率达90%以上者;
三等奖: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均在80分以上,课堂出勤率达90%以上者;
鼓励奖: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均在60分以上,课堂出勤率达80%以上者;
(3)特殊贡献奖: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者将获得特殊贡献奖。
3、奖金额度:
(1)全勤奖:奖金 300 元
(2)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 1000 元
二等奖 800 元
三等奖 500 元
鼓励奖 200 元
(3)特殊贡献奖:奖金 200-500 元(视具体情况而定)
4、奖学金评定及发放方法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国际教育学院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组织评定。国际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堂出勤率、日常表现及任课教师的意见都是评定的重要依据。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全勤奖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发放,学习优秀奖及特殊贡献奖在下一学期开学初公示、发放。
5、以下情况将不兼得汉语进修生奖学金,但荣誉证书可兼得。
(1)中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2)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3)孔子学院奖学金获得者;
(4)大连市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5)中国政府优秀自费国际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6)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