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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2018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17-06-20 20:01:44  点击:[ ]


“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内容:

本次奖学金评选为开放名额评选。

开放名额共3人,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由院系进行初审,学校推荐人选,国家留学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进行统一评审。

二、申请资格:

1、“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面向在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学历生,2017应届毕业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即2014、2015级本科生(五年制专业含2013级),2015级硕士研究生,2014、2015级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

2、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3、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三、奖励标准:

提供一次性奖励(本科生18,000元/人,研究生30,000元/人)。

四、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在6月22日17:00之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留学项目种类:C;受理机构编号:10141)

2、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院系提交下列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2)2016-2017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4)学校留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名单;

(5)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6)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7)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8)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须加盖留学生主管部门公章;

(9)其它辅助支撑材料,可以反映申请人的学习、科研、评奖评优等情况;

(10)根据上述申请材料,整理填写《2017年优秀生(开放名额)评选信息统计表》(模板见附件)。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1、6月22日17:00之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同时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6月23日下午国际教育学院组织评审。

六、联系人:

蒋老师(本科)、赵老师(硕士)、付老师(博士)

联系电话:8477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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